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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出山

        安迪斯山脉中有一座非常出名的山谷,名为鸟墓,只有两三公里宽,二三十公里长的山谷,每棵树上挂着不下于三幅蛛网,从山梁望去,整座山谷不是绿油油的,而是白花花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里是有名的鸟道,很多小型飞鸟没办法翻越大山,必须成群结队的从这里路过,自然而然成为那些狩猎者的天堂。

        肖恩并没有打鸟墓的主意,而是和蜂蜜一样,直接收购安迪斯山民手中的成品,等尝到甜头,自然会有聪明人将目光转到鸟墓这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有想不到,没有做不到。”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,早就让雷尔夫的信心达到满值,干劲十足,在没有碰壁之前,是不会因为一两句话而收敛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拥有这种情绪的绝不是雷尔夫一人,整个雅各布古河道中都弥漫着这种显的亢奋的情绪。

        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这种情绪所产生的动力都倾斜到了劳动生产上,而非战争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短短一年,被封锁的雅各布古河道上半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大片大片的树林被伐倒,然后一把野火,还原成耕地,别看安迪斯人过着半渔半猎的生活,但是对于土地的狂热追求甚至在农耕出身的拜伦人之上,因为半渔半猎的生活方式并不能养活他们的肚子,耕种更容易让他们存活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偏偏这几十年来,安迪斯山脉中最适合耕种的土地,却是最危险的地方,只能断断续续的从上面刨几口吃的,这让他们对土地的狂热追求,一直憋在心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有了机会,这种狂热自然要释放出来,他们开垦出来的土地,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能耕种的土地,却依旧不管不顾,哪怕是面对强制措施,很多人依旧偷偷摸摸的,想要开垦出更多耕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耕种也是一门学问。

        肖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,结结实实的给那些脑袋发热的安迪斯山民上了一课,耕种光是有数量远远不够的,还需要精耕细种,讲究天时和合理布局才成——肖恩在种地方面算不上好手,可那些军奴出身的永夜士兵经验丰富,肖恩前世的一些理论经验,还是有所帮助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永夜军团屯田开垦出来的农田面积,只占了整个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都不到,但是粮食产量却是其余耕地粮食产量的总和还多,虽然这些粮食并非主粮,而是以各种豆类为主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安迪斯山民只是狂热追求耕地数量,在耕种方面经验几乎为零,基本就是广种薄收,将地开垦出来后,连耕都不知道耕一下,各种各样的种子,撒上就算完活。

        更别提锄草、灌溉之类了,连将地养熟的最基本道理都不知道,能有好收成才见鬼。

        与这些愚民刁民相处久了,肖恩算是有一定经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什么好东西,好经验,一定不要主动往他们面前送,否则他们以为你包藏祸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接受不说,还会跟你各种找茬,若是你拼命的藏着掖着,他们便会想方设法,甚至不惜付出一定代价,也想要从你手中将种地的秘密搞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就变成了肖恩和永夜军成为了雅各布古河道最大的地主,现在有一半的耕地已经落入他们的手中,而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便则是派遣精通耕种士兵教安迪斯山民耕种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和谐的声音,比如说被遗弃在防御圈外的那些安迪斯山民,被在这里交锋的双方祸害的不轻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双方眼中,他们都不属于自己人,根本不会顾及他们的死伤和利益,很多人不得不重新流蹿回了大山中,也有的想要向永夜军靠拢,被毫不犹豫的拒之门外,有的人可以收留,也有的人不可以,比如这种刁滑的害群之马,虽然会有误伤,却也顾不得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防御圈内也有各自的矛盾,很多都是整寨整寨迁移过来的,都有属于自己的统治阶层,这些阶层在自己的村寨中作威作福管了,对永夜军天生敌视,怕被夺了权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村寨的人串联起,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村寨联盟,有好几十名首领,人数多达三四万人,更是有属于自己的武装,将近小万山民猎手,盘踞了碎颅者麦基老巢上水寨上游近百公里地段,其中最活跃的那位首领不是别人,正是肖恩他们的老朋友食腐者克莱顿。

        忙着整编理顺内部关系的永夜军没工夫搭理他们,事实上,无论是肖恩,碎颅者麦基,都没有拿这个村寨联盟当回事,只要他们想,不用永夜军出马,光凭碎颅军团就能够冲垮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没有必要,他们的步子已经迈的太大,已经开始面临重重粮食危机,若是将他们击溃并过来,不仅不是助力,而是拖累,现在就当他们是养在自己后花园中的猪猡,什么时候养肥了或者需要了,再拿来开刀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,任何一个新兴势力,尤其是拥有诸多新政策的永夜军,都会产生大量的抵触者和不适应者,这些人自然而然的往村寨联盟中跑,面对一个摆在明面上的敌人,总好过面对潜伏在自己内部的敌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非要出去吗?”雷尔夫迟疑了一下,最终将话题转向了最敏感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。”肖恩点点头,笑着道,“你什么时候见我半途更改过主意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咱们现在的情况不是很好吗?用不了多久,我们就会拥有一片完全属于我们的土地,创造出我们想要的生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总要发展的,当咱们的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总需要一条新的出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这是很遥远的事情,也许是十年,也许是二十年,甚至有可能三十年,有必要想这么远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人无远虑必有近忧,走一步看一步,可不是我的做人风格,走一看三,才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想要了解外面的情况,有那些探子就够了,何必亲自出马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自己能够看得更真切一些,纸面上的东西,总感觉空洞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君子不立危墙之下,这是你教给我们的,现在作为一军之首,进入敌人的地盘,合适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现在已经有一定自保之力了,打不过,我还跑不过吗?更何况,谁认识我,自始至终,顶在最前面的可是麦基、马歇尔和你,除了那些自己人,认识我的人屈指可数,再说这次是秘密行动,将会有个替身留在这里,知道这件事情的人,用一个巴掌也可以数出来,除非这些人中出了叛徒,不然我的行踪不会暴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…可是我们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现在怎么做,我走后,你们接着怎么做就是了,你们不是已经做的很好了吗?咱们的五年计划都制定好了,按照计划走,基本不会有太大错,再说我又不是走远了,真有什么事情,快马传讯,也不过是一周时间,何况传信山鹰已经训练成功,只要我安定下来,会按时和你们进行通讯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…可是……可是……”雷尔夫可是了半天,也没能找到新的阻拦理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行了,行了,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?”肖恩有些不耐烦的挥挥手道,“我也有我的私心,趁着现在还能够抽的出身,想要出去走走看看,等到咱们彻底发展成型,那时候,我就要被捆死在这里了,难不成你希望我这辈子都终老大山中不成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吧!”雷尔夫长长吐了一口气,“记得安定下来之后,三天通一次传信山鹰,这是夫人吩咐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一个比一个婆婆妈妈,她动辄就消失好几个月的时候,从来没见她传信回来。”肖恩不满的咕哝了一句,自己只是想要走出大山,看看外面的世界,竟然阻拦重重,好似生死离别,自己一去不复返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肖恩并不是那些不知道好歹的叛逆青年,他们的这种阻拦,完全出于对自己的关心,耐着性子跟他们一遍遍的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安全方面,肖恩倒是真不怎么担心,这段时间他虽然在安迪斯山脉和巴士底搅起了诺大风雨,一场大火更是将曼育军领的格局都改变了,但是大部分功劳和仇恨都在碎颅者麦基那边,曼育军领一方都知道麦基的身后有人,但是究竟是谁,千头万绪。

        既有说是不出世智者的,也有说是神秘女巫的,反正不一而足,也有扯到肖恩这个声名鹊起后期之辈的,但却被认为所有传说中,最不靠谱的那一个,毕竟他的年龄太具有迷惑性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肖恩小瞧这个世界的间谍手段,而是真的落后的可以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各种先进通讯手段不说,就连通缉犯的画像,都是画师根据被害者的描述画出来的,即便是经过专门刑侦训练的专业人士,画出来的凶手画像都错误百出,更别说通过那些随心所欲的画师之手出来的抽象画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大雪封山的前夜,肖恩悄无声息的离开了生活了十五年的大山,跟在他身边的只有一只老狗巴顿。